之前整理了中国医保的发展,今天再来谈一下世界医疗保险发展的历史。医疗保障制度是在传统医疗制度和医疗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一、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时期
是以缓解社会冲突为目的,以施舍恩赐为特点的社会早期自我保护方式与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险的雏形。公元6世纪(501年至600年)的罗马,统治者购买谷物接济丧失劳动能力者和阵亡将士遗属。1601年英国《济贫法》是历史上第一个对社会救助做出的制度安排,规定了对贫困人群的救济政策,对患病者和身体不健全者提供救济和医疗服务。18世纪末英国工人自发“共济会”等互助组织。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欧洲开始了产业革命,工人互助组织和和慈善机构发展迅速,如英国的友谊社、工会,德国的扶助金库和火灾互助会等。
在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是:医疗救助和互助制度是主要形式,医疗保障还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制度进行安排,保障责任仅限于特定的人群。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时期
一般认为,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期。1883年德国颁布了全世界第一个医疗保障法律《企业工人疾病保险法》,标志着以社会保险实现医疗保障制度的机制正式确立。之后有英国1911年《国民保险法》,加拿大1914年《都市医疗计划》,日本1922年《健康保险法》,美国1908年国民保健委员会、1935年《社会保险法》。法国1928年推出的《社会保险法》包括疾病、生育、死亡、残疾、老龄等保险。
这一阶段医疗保障的特点是:大多数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初动因是解决工业化带来的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保障对象大多仅限于城市的产业工人及家属。这一阶段是各种理论比较活跃的时期,福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等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和改革时期
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方面早期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从从单一制度向多元化的制度体系发展并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形成针对各类人群以及不同需求的各种制度的组合,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1948年英国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HS),1955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1965年美国《医疗保障法案》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救济(Medicaid),1973年日本老年卫生保健服务制度;另一方面没有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也奋起直追,建立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种潮流。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通过了《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公约标准》,对疾病津贴、医疗护理、工伤补偿等应遵从的最低标准做了规定,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已被国际社会所接受。随着全世界经济的复苏和第三世界国家民族独立运动的胜利,亚洲、拉美等国家也相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的爆发使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同时医疗科技发展带来的医疗成本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带来医疗费用的增长,各国都在不断对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福利制度进行以“开源节流”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德国1989年颁布《医疗改革法》,之后于1993年、1997年又出台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法律文件;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采取改变医疗服务提供方式和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增强消费者的费用意识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这一阶段医疗保障的特点是: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保持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覆盖范围从产业工人扩展到其他雇员、供养人、甚至全民,各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模式。
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医药费科技进步等因素造成医疗费用负担日益加重,不断进行制度改革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成为各国医疗保障面临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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