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乘客张先生到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乘车,在接受安检时,被告知发胶喷雾不能携带。“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带易燃易爆品”,他非常不解,“我这是小于100毫升的喷雾。”他认为,同样是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地铁都能带上,希望客运站能做出调整。
对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答复称,经调查,气体罐喷雾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易燃易爆品严禁携带乘车。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也表示,安检会检出易燃易爆品,与物品的容积无关。
据张先生反映,“飞机、火车可携带小于100毫升的喷雾,但道路运输行业并无此类规定”。事实真的如此吗?
↑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安检处
▐ 道路客运: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禁止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
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旅客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乘客张先生乘车的成都东站汽车客运站发现,站内大厅张贴有《旅客须知》,明确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严禁进站寄存、托运及携带乘车。在该站制定的《汽车旅客运输禁运物品的管理规定》中,对禁止携带和行包托运的危险品种类进行了细化。
在成都汽车总站安检处,公告牌特别强调禁止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及有害液体,并温馨提示旅客将水杯、饮料、装有液体的容器持于手上,便于检查。
↑成都汽车总站安检处
成都汽车总站三品检查员何贤明曾查缴违禁品4567件,因其专业和敬业被评选为成都市“最美交通追梦人”。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在安检中,允许乘客携带100毫升以下的摩丝等液态物品上车;但在几个月前,湖南高速客车起火事故发生后,吸取事故教训,安检更为严格,凡是瓶身上印有易燃易爆标志的,都不允许携带。他解释说,客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同,车身温度更高,特别是现在夏日高温,燃油车在烈日暴晒下的高速路上行驶,车内若有易燃易爆品可以想象是多大的安全隐患。
▐ 飞机:喷雾液属限制随身携带液态物品 易燃易爆品严禁携带托运
乘坐飞机,很多乘客都搞不清楚是每件液态物品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还是总共不能超过100毫升?
记者查询《中国民航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
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但值得注意的是,易燃易爆品严禁携带和托运。在中国民航局官网“航旅指南—安检”中,喷雾液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喷雾类物品应放在托运行李内。
▐ 火车:摩丝发胶属限量携带物品,不超过20毫升
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以下物品限量携带: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不能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则种类繁多,包括: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
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
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
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地铁:逢液必检未规定容积 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禁止携带
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物品和其他影响安全运营的物品禁止携带进站乘车。虽未明确对液态物品的携带限制,但在实际安检中,实行的是逢液必检。
成都地铁客服解释说,各个城市地铁的安检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成都地铁一直严格要求安检工作人员逢包必查、逢液必检。液体检查的流程一般是通过安检设备发现可储存液体的容器,再通过仪器对液体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称,地铁每个进站口都配备了手持检测仪等检测设备,但诸如保温杯这类双层容器却无法使用仪器进行检测,只能由工作人员开盖嗅闻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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