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讲到如何保留车辆原号
想保留原号?看过来!
【车管党员干部接待岗问答】(第29期)
这期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车辆继承的问题
部令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同时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第(一)项5.:
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部令解读
申请办理车辆继承业务,首先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其次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到保定市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温馨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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