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问题的由来之二
我们再看林沄的“百姓”古义新解,“朱凤瀚先生在《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中,根据文献资料和新获的考古资料,全面地分析了商人旧有强宗大族在周代的五种类型。从他的分析中可以看出:(1)即使是被分割的强宗大族的支族各居一方,仍然保持着宗族名号,死后仍能随葬青铜礼器以表明其贵族地位;(2)像《左传·定公四年》所述分赐给鲁公的‘殷民六族’,分赐给康叔的‘殷民七族’,分赐给唐叔的‘怀姓九宗’,都是‘职事于周’(而且分赐‘怀姓九宗’时,还明确提到‘职官五正’),还特别强调了其作为武装力量而供职的作用。所以这些宗族,实际上就是在西周时为周王和各封建诸侯国服务的世官大族的重要构成部分;(3)还有部分旧宗族的族长(如微子),甚至被封建为诸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分赐给唐叔的‘怀姓九宗’,实际就是源自商代‘鬼方’的‘隗姓’,所以治国的方针,不像鲁、卫两国那样‘启以商政,彊(缰)以周索’,而是‘启以夏政,彊以戎索’。这些被分赐到晋国的隗姓宗族,到春秋早期仍在晋国的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左传》记载,鲁隐公五年曲沃庄伯用武力把晋侯从翼赶到随地后,到隐公六年‘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他们在晋国的地位显然和姬姓贵族是平等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想,在商代非子姓的各宗族也有相当多的为商王国作多方面的服务,和子姓各宗族处于基本平等的地位”;
“朱凤瀚先生认为,周人把迁到成周的商人宗族以‘里’这种地域组织加以编组,这是从传世典籍和西周金文两方面都得到证实的,不过,把众多不同姓的宗族按地域组成里,似乎并不是从西周才开始的。因为,前面引用的《逸周书·商誓》和《尚书·酒诰》中都提到了早在成周建邑之前,商人中已有‘百姓里君’,其中的‘百姓’应指不同姓的各宗族,特别是指其族长而言,‘里君’应指地域性组织‘里’的首脑。关于商代也存在这种超血缘的地域性组织,可以由殷墟西区墓地的情况得到启发。在该墓地的最初发掘报告中,把整个墓地分为八个墓区,认为是八个族‘聚族而居’形成的。但从随葬器物上的族氏徽号(目前通常认为这是当时宗族的名号)来看,同一墓区出有多种不同徽号,很难解释得通”;
“后来韩建业把每个墓区的墓葬进一步按分布情况分为若干分区,分区下又分若干墓组,墓组下又分若干墓群。这样,每个分区内的葬俗比较一致,族徽铭文也基本上一个分区是一个。这样,每一个分区是一个宗族,比较讲得通了。而同一分区中不同墓组有的有同一族徽铭文,有的墓组则族徽各不相同,随葬器物组合也有所不同,所以每个墓组可能代表一个分族。而墓群则可能代表再低一级的家族。但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原来分的八个墓区,代表什么呢?根据陈絜的研究,殷墟地区居民不止子姓一姓。而像第三墓区那样可以分五个分区而有多种族徽的墓区,极有可能葬有不同姓的宗族。因此,墓区其实有可能就是按‘里’来安排的。从这种观点来看,《盘庚上》训诫的对象正是‘里君’,所以他们和‘百姓’有别,比一般族长高一级。而要求他们‘各长于厥居,勉出乃力,听予一人之作猷’,表明他们实际是一个居住区域的首长。据何景成的统计,历年来殷墟发现的族徽铭文,总数已达150种以上。其中可用参加祭祀先公先王等证据判定为商王的宗亲,而可知为子姓者,目前不太多。由此可想见殷墟当时也会有以地域组织整合不同姓的众多宗族之举。总之,商代存在着可以称之为‘百姓’的众多姓族,很难说和西周时代有根本性的差异”【146】。精彩的论述!在考古学上,依据墓地材料探索商代的社会组织结构,确可揭示出“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的内涵。因此,只要我们能够证明殷民六族不是手工业者而是世官大族,就能否定钱杭的观点。
【146】林沄《“百姓”古义新解——兼论中国早期国家的社会基础》(《林沄学术文集(二)》,2008年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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