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白酒品牌江小白再次成为业界焦点。
先是,有媒体报道,江小白酒业公司注册的商标被裁决无效,该公司将无法拥有“江小白”商标专用权。随后,江小白官方发表声明称涉事商标仅仅是公司百余个“江小白”商标的其中一个,公司经营未受影响。
事实上,有关“江小白”商标的争议不止于此。因为早年合作留下的“后遗症”,分别声称对方为委托加工商和经销商的江小白与江津酒厂自2016年就开始争夺“江小白”商标所有权的较量。
此次,江小白无法拥有商标专有权的裁决,对企业和品牌意味着什么?双方旷日持久的商标所有权纠纷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曾经亲密合作的双方为何反目?网红白酒商标争夺中种种问题,值得关注。
会否影响企业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江小白”商标于2013年2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国际商标分类中的第33类“果酒(含酒精)、茴香酒(茴芹)、开胃酒、烧酒、蒸馏酒精饮料、苹果酒、酒(利口酒)、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水果的酒精饮料”商品上。
不过,随着江小白的快速发展走红,“江小白”商标的命运变得多舛。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经江津酒厂申请,2016年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标无效,并得到法院的终审判决支持。这意味着江小白公司将无法拥有“江小白”商标专用权,“江小白”三个字再也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随后,江小白公司发布《关于“江小白”商标的声明》称,自2011年起,江小白在中国已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依法可继续使用,所有江小白产品均正常销售,暂时无效商标仅为江小白名下注册的第10325554号商标,即前述国际商标分类中的第33类。
本刊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商标名称带有“江小白”字样,申请人名称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的商标共有170个,注册时间从2011年12月到2019年1月29日,而此次涉案的第10325554号商标为江小白在2011年申请的第一个商标。
事实上,除了此次媒体报道中被驳回的第10325554号商标案,江小白与江津酒厂在多个“江小白”商标上都存在争议,其中包括目前江小白在官网、电商旗舰店以及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公开资料显示,江小白公司目前拥有江记酒庄、驴溪酒厂、江记农业等企业及调味酒车间、手工精酿车间、非遗古法酿造车间等生产酿造基地,2018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就超过了10亿元。
当前的“商标门”事件会否会阻碍江小白的进一步发展呢?一位不愿具名的江小白内部人员告诉本刊记者,江小白肯定还会继续走诉讼渠道,虽然商标处在异议中,但是目前对公司运营并不造成影响。
有行业内人士也认为,即使商标被取消,按照目前的裁定,江小白公司也还可以使用其他已注册的“江小白”商标,并且拥有对于其他同类商标的优先保护权,因为江小白的消费者相对年轻,消费者对品牌IP的认可度高于商标认可度。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表示,这对其创始人陶石泉来说是个好事。
生产商?经销商?
江小白商标争端的起源,则要从江小白创立初期与江津酒厂的合作说起。
陶石泉曾表示,“江小白”是他在2011年创立的品牌,2012年上半年委托有百年历史的江津酒厂进行批量生产工作,营销、销售等环节则全权由江小白负责。
而江津酒厂在商标纠纷中则主张,重庆市江津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江津酒厂等关联单位)与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各地子公司、办事处等关联单位)于2012年2月20日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授权新蓝图为“几江”牌江津老白干、“清香一、二、三号”系列、超清纯系列、年份陈酿系列酒定制产品经销商。
上述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即为江小白的前身,其创始人为江小白创始人陶石泉。江津酒厂在多起诉讼案中都将江小白视为其经销商。而江小白方面则表示,在合作初期,江津酒厂为江小白方面的委托生产商,而商标为江小白方面所持有的。
有业内人士认为,江小白与江津酒厂的争议点就在于合作初期的模式问题,因为江小白创业初期很多合同签署确实有不规范的嫌疑,也给后续的维权造成了麻烦。
对此,蔡学飞表示,江小白为品牌商独立运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代工工厂只是负责生产,这是行业规范,也是法律范围内的权责划分,本身并没有争议。江小白是陶石泉团队运作成功的也是客观事实,江津酒厂利用前期厂商之间关于包装生产细节的内部协调机制作为诉讼要点,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在瞭望智库食品行业研究员王先知看来,江小白目前遭遇的“商标门”并不是偶然,背后其实还是利益之争,主要是这几年江小白品牌太火了,而创业初期与代工厂之间的合作存在法律漏洞,给了对方以可乘之机。但从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争夺战可以看出,有时法律并不是总是站在“道德”一边,打官司还得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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